绥宁县一居民违规停放电动车、被消防罚款
2024-09-26 09:33:5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阳天宇 | 点击量:914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阳天宇)为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防范和化解电动车火灾事故,近期,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持续深入辖区各处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专项整治行动。

9月9日,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投诉举报称:山水名都小区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车、占用疏散通道行为,物业曾多次进行劝阻、警示无果。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核查后,立即要求车主将电动车转移至小区电动车停放处,但向某拒不改正,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给予向某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还需广大市民的支持与配合。此次检查及处罚对该单位电动自行车管理有了进一步规范,广大群众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的认识有效深化。后续大队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车违停违充专项整治,加大对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的隐患排查力度,为全县居民营造更加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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